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立法规划,其中《体育法》修订被列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负责对接《体育法》的人大部门是全国人大社建委。这意味着,《体育法》有望在未来五年内完成修订。
自1995年《体育法》出台后,外界对《体育法》的最大诟病就是条文流于形式,过于宽泛,实操性欠缺,这也导致中国体育界出现法律纠纷时只能按照其他法律来进行审议。此外,《体育法》偏重于强调政府管理权,对市场和社会的作用考虑得不够充分。反映在具体条文上,主要表现为管理性规定多,服务性规定较少,对市场重视和引导不够,而在政府责任方面又规定得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够。二十多年来,中国体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体育法》也早已过时。目前,在我国体育领域具有法律管理效应的主要是国务院系统颁布的行政法规,比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行政法规。
一直以来,人们都呼吁早日对《体育法》进行大规模的修订。国家体育总局近年来也曾多次召集各方人士对《体育法》修订提出意见。如今,随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立法规划,看起来,《体育法》修订版有望早日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