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指导意见》,上海今后一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将按照项目与一定数量的初中和小学共同实现“一条龙”布局发展。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
《指导意见》提到,到2021年底前,在上海市学校体育艺术特色普遍形成的基础上,形成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中小学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结构,形成有序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项目布局的统筹规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国家级以上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结合实际,确定一批由各区布局的重点项目以及选择性布局的推进项目。承担各重点项目及推进项目布局建设任务的学校要覆盖各学段,且不同学段学校间数量比例适当。原则上,一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一定数量的初中和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的“一条龙”布局单位,在课程、师资、场地、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相关项目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
《指导意见》指出,在全面做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各学段学校间人才培养的衔接工作,为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保障。统筹考虑专业能力和文化学业成绩,对专业能力和初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高中阶段各相关学校按照计划足额录取。其中,一定比例的优秀体育学生或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同一“一条龙”布局单位内的初中学校。研究完善高中阶段特别优秀体育学生的选拔、引进、培养机制。自2022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开展优秀体育学生和应届优秀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工作。
根据《指导意见》,上海今后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学校配齐配足体育艺术教师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鼓励有专长的学科教师承担体育艺术带训任务。推进实施兼职教师进校园工作,引进高水平教练员、艺术家等;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场馆综合开发建设,推进“上天入地”“全天候智能操场”“可移动操场”和艺术创新实验室及小剧场等建设。建设各级体育训练基地、艺术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体育艺术活动中心及冰雪运动场馆;对各中小学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场地开发、课余训(排)练及科研等方面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完善意外伤害保障和应急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