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关于人大“加快推进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2023-01-13 08:00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加快推进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

  近年来,国家已出台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允许一般纳税人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将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支持从事现代体育服务支撑技术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对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体育社会团体、体育基金会、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企业拥有并运营管理的体育场馆,符合条件的用于体育活动的房产、土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体育相关社会组织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对其取得的捐赠收入、会费收入、除财政拨款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等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和个人通过县以上政府部门、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体育事业的捐赠支出,企业捐赠支出按照会计利润12%在税前扣除且超过部分可在以后三年结项扣除,个人捐赠支出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对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等国际体育赛事给予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等。

  此外,我国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实施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地方“六税两费”适用主体扩围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等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体育产业相关市场主体均可按规定适用。财政、税务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确保政策惠及市场主体,为推动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关于“拓宽‘体育+’和‘+体育’路径”

  近年来,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积极推动“体育+”工作。一是体育总局在《“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体育+”工程,大力发展体育运动技能培训、运动健康服务、体育旅游等产业,《“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了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措施安排,提出重点推进体教融合、体卫融合、体旅融合,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科技、养老、会展、传媒、金融、农牧等复合经营,为推动“体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研制了《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规划》《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冰雪装备器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等一系列文件,推动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三是体育总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认定47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12个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以示范工程为引领,切实带动区域体旅融合发展。四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文教体育用品产业升级发展的指导,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升级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体育用品产业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支持和鼓励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骨干生产企业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快新材料、关键零部件、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带动全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推动标准创新和标准化管理创新,指导开展国家标准《轮滑鞋》修订工作;自2017年起指导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举办“中国(上海)国际健身、康体休闲展览会”,加大对智能化、专业化和人性化体育用品的展示和宣传推广,积极助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体育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拓宽“体育+”和“+体育”路径,持续推动体育融合发展,特别是加快行业新材料、关键零部件、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健全完善体育用品标准体系,不断提高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

  三、关于“加快体育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积极推动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激发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进一步拓宽体育消费市场。一是体育总局在《“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建设方向,提出推动建设体育新空间,创造体育消费新场景,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二是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实施“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安排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支持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建设。2022年支持保定市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石家庄市全民健身中心一期、抚宁区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建设,不断夯实设施基础。三是体育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编撰了《体育服务综合体典型案例汇编》,遴选出49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典型案例,深入总结了体育场馆型、商业空间载体型、户外运动休闲空间型和其他空间型四种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经验做法,为各地加快培育体育服务综合体、拓展体育消费新模式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体育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相关实施工作,推广体育服务综合体典型案例有益经验,不断满足各层次、各年龄段、各类体育爱好者的消费需求,推动体育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四、关于“加快推进体教融合纵深发展”

  近年来,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大力推动体教融合,体育总局在《“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中设置“体教融合建设工程”专栏,从落实协调机制、完善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持续发展、建立青少年赛事体系、推进场地设施建设、加快体育教师教练员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教育部健全由15个部门参加的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研制《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体育课程在线教学的指导意见》等,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健全、丰富完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学校体育活动质效,开创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的崭新局面。财政部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通过体育总局部门预算安排有关项目,支持发展青少年体育、促进体教融合,2021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亿元,用于全国青少年体育赛事节目制播,通过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青少年体育推广与提升项目1.24亿元,用于举办全国青少年体育赛事等。体育总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体教融合向纵深发展,培养青少年终身锻炼的习惯,为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五、关于“以高端赛事、品牌赛事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体育总局、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支持举办各类高端、品牌赛事,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升级,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竞赛表演品牌,积极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名城。体育总局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试行)》,其中体育赛事活动占评价权重的40%,鼓励公共体育场馆承办体育赛事活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承办比赛,丰富办赛主体,同时积极培育壮大现有赛事,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赛事筹办举办全过程,形成赛事产业链。财政部近年来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全国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办赛补助资金,支持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等多项重大赛事。当前体育产业领域竞争比较充分,社会资本参与较多,宜坚持由社会资本主导、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公共资金应用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为加强资源统筹,避免重复投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严控新设专项资金、基金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再新设专项资金。体育总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不断丰富赛事供给,以高端赛事、品牌赛事为依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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